根据教育部的《实施意见》,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免修免考相应科目:
1、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(含本科),可免修免考全国网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、大学英语(A)、大学英语(B)或大学英语(C)。学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除计算机类专业外,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级别者,可免考全国网考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。学生须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3、除英语专业外,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(CET)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者、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PETS)三级及以上证书者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,可免考全国网考的大学英语(B)或大学英语(C)。学生须提交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4、入学注册时年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,可免考全国网考的大学英语(B)或大学英语(C)。学生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5、除英语专业外,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全国网考的大学英语(B)或大学英语(C)。学生须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。